餐馆不处理油烟 *高可罚五万元
连日来,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开展餐饮油烟整治互查工作,以改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居住生活环境。
此次餐饮油烟整治采取各区互查形式进行。在为期一周的整治中,城管执法人员对市区中环线内现有餐饮单位、新开设的餐饮单位以及露天餐饮(烧烤)摊点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清洁能源改造、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净化设施使用情况等。
5月8日晚,禹会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着装整齐,佩戴执法记录仪,携带执法证,来到蚌山区部分饮食群和饭店进行检查。张老板在篾匠街经营多年,上个月他响应号召将液化气换成了天然气。看到执法人员来检查,张老板热情地和他们唠起嗑:“以前用煤炉后来换液化气,现在换了天然气,不仅油烟污染少,费用也降低了,现在这店里干净多了。”与张老板类似,南山路一家饭店经营者高女士也在上个月将使用多年的煤炉换成了液化气,而在此之前她已经安装了油烟净化器,两项改造完毕后后堂变得干净不少,周围居民也不再受油烟困扰。
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查看经营户是否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设备是否正常使用、使用煤炭等非清洁能源的是否改用清洁能源等。对核查不实、油烟净化设备不正常使用、油烟未达到排放标准等问题,执法人员将视具体情况责令经营户限期整改或依法立案查处,被查处的经营户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治。据市城管执法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据了解,根据前期摸底,我市中环线以内共有餐饮经营单位3700余户,目前全市各区城管执法部门正在进行有序互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区城管执法部门将列出整改清单和责任人,并限期整改。